台州要账公司讲述要钱不要脸!北京,一男子花3万元在北京郊区买了一套老院子

要钱不要脸!北京,一男子花3万元在北京郊区买了一套老院子,20年后,房屋拆迁,这套530平的房子能获得1135万元补偿款,原房主找上门来,说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男子一家归还房屋,遭到拒绝后,原房主将男子夫妻告上法庭,可结局让人意外。
 
(案例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一张卖房契约,一场持续20年的宅基地之争)
 
何先生是四川人,多年以前为了给孩子看病,举家前往北京,并在北京的郊区租下一间房子。
 
尽管走遍了多家医院,可孩子的病情却始终不见好转,在何先生看来,给孩子看病可是持久战,倒不如干脆在北京定居。
 
就这样,何先生卖掉了老家四川所有的房产,并打算在北京购买一套房子。
 
经人介绍,何先生和于先生相识,当时于先生家有一处住宅,正打算对外销售。
 
在于先生的带领下,何先生一家还来到他的房子中查看情况,虽然房子不大,但也总算是有了安身立命的住处。
 
双方经过协商,最终何先生以3万元的价格将这套房子买走。
 
在此地居住期间,何先生一家一边工作,一边带着孩子四处求医,日子虽然清贫,可看着孩子的病情逐渐好转,何先生的心中也是开心不已。
 
可万万没想到,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北京的房价也水涨船高,考虑到目前的住宅较小,原房主于先生找到何先生,要求收回之前的住宅。
 
面对着于先生的要求,何先生可谓是实难从命,自己一家人在此地居住多年,怎么能随随便便将房子交回去,况且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
 
为此,于先生选择和何先生对簿公堂,经过法院审理,要求于先生补偿何先生80万元。
 
可于先生却不肯补偿,所以这件事便一直处于搁浅状态。
 
令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是,不久之后,何先生目前所居住的这一套房子,竟然迎来了拆迁,按照当地的政策,何先生一共能够得到1135万元的赔偿。
 
这一下于先生再也坐不住了,他随即找到何先生,要求拿走所有的拆迁款。
 
于先生认为,这套房子属于是农村宅基地,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允许交易,所以两人之前签署的房屋购买协议也应该被视为无效。
 
面对着于先生的要求,何先生也是气愤不已,当年两人明明签署协议,这套房子已经属于自己所有,可是如今面临着拆迁,于先生却突然跳出来,这明显就是一种失信行为。
 
1、双方签署的购买协议,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的协议应该被视为无效。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允许交易,既然不允许交易,所以当年于先生和何先生签署的协议,理应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2、处理任何问题都需要公平公正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所有民事行为都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具体到本案中,这套房子何先生居住多年,而且还花费了很多资金用来装修等等,依照上述法律条文,如果将所有的拆迁款判给原房主于先生,显然有失公平。
 
综上所述,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何先生获得70%的拆迁款,于先生得到30%的拆迁款。
 
在这场宅基地之争中,法律与公平的交织,最终找到了和谐的平衡点,何先生与于先生的故事,不仅是一场关于房产的争夺,更是对诚信与公平的深刻反思,愿我们都能以公平为尺,以诚信为镜,共同守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文中人物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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