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收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刘某打算收回被王某占用的菜地用于自己耕种

 一、案情简介


      2025 年春耕前,刘某打算收回被王某占用的菜地用于自己耕种,便向王某提出返还菜地的要求。然而,王某却认为自己使用刘某的菜地多年,且当年双方已协商一致,不存在占用问题。


      经阳明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建议刘某到老黑山司法所申请调解。随后,刘某向台州收账公司反映,称其小舅子王某占用自己的菜地养牛,希望能要回菜地。至此,刘某与王某之间的土地纠纷正式产生。


      二、调解过程


      老黑山司法所收到调解申请后,迅速展开行动。工作人员首先前往阳明村,对刘某和王某的土地台账进行核实,详细了解了他们土地的地理位置和面积。


      之后,工作人员到达刘某和王某土地台账记载的地界,会同阳明村村委会成员对土地进行测量。通过与村里土地台账进行仔细对比,工作人员厘清了王某和刘某的承包地边界。


      在查看现场时,工作人员发现王某去年冬天烧煤剩下的煤渣占用了刘某的菜地,这一情况结合土地台账得到了最终确认。同时,经核实得知刘某与王某系姐夫与小舅子关系。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老黑山司法所采用分离法调解方式,分别与王某和刘某进行沟通劝解。工作人员向他们强调,双方原本关系融洽,又是亲戚,且在同一个村里居住,抬头不见低头见,看在老人的份上,都不应把关系闹得太僵。


      此外,工作人员还向双方当事人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以及转包的相关法条。经过耐心的劝解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同意了司法所的调解意见。


      三、调解结果


      刘某和王某达成如下协议:


      1.刘某向王某留出3米磨牛道,供王某养牛使用;


      2.水井左右各留5米宽,方便王某打水喂牛;


      3.王某将刘某的菜地恢复原状,以便刘某种菜。


      双方就此次土地纠纷再无其他异议。


      四、案件点评


      土地纠纷向来是调解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本案之所以能够成功解决,关键在于调解人员经过周密思考,做好了前期的调查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采取“调解+乡贤”模式,营造了良好的调解现场氛围。


      同时,充分利用当事人的亲戚关系,从赡养老人的角度出发进行调解,使得当事人积极配合,均展现出正确处理问题的态度。最终,成功解决了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便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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