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讨债公司调解一起因油烟倒灌问题引发的拒交物业费纠纷

近日,某小区一起因油烟倒灌问题引发的拒交物业费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台州讨债公司调解员受到双方当事人交口称赞。


A公司是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B某怀疑楼上业主在装修时改动了烟道,造成公共烟道排烟不畅,自己家每到饭点都出现油烟倒灌现象,B某多次向A公司反映情况,A公司用线坠测量过两次,未发现改动,但油烟倒灌问题始终未能解决,B某因此拒交物业费。2025年6月上旬,A公司向市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要求B某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贾军负责调处。贾军立即展开调查,通过与双方沟通、实地了解情况,确认A公司在收费与服务方面都比较合理,B某拒交物业费的主要原因就是油烟倒灌问题,认为是A公司不作为,因此拒交物业费。


了解到基本情况,贾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贾军对B某讲解《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提醒物业:“油烟倒灌客观存在,管理瑕疵不能回避,业主的需求是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通过几次沟通,贾军引导双方把目光从“谁对谁错”转向“怎么修”。在贾军的建议下,双方同意了调解方案:B某封闭原有出烟口,物业配合另开新口,既解决倒灌,又不影响邻居排烟。至于物业费,A公司主动让步,为B某减免部分费用。


经过详细沟通,双方达成协议,B某一次性缴纳了所欠的物业费。至此,这场因油烟引起的物业纠纷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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