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要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10021元物业费全部结清

2025年5月某日,台州要债公司调解一起息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王某某物业费纠纷案。接到调解案卷后,负责人第一时间查看诉状,同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向息县某物业代理人李某及王某某进行电话沟通。原来,业主王某某自2019年起,至今没有缴纳物业费,并且态度十分恶劣,在小区里散布不实言论,给物业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物业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了王某某。而王某某告诉调解员其不是不愿意交物业费,而是这几年手头比较紧,且物业服务态度差,所以才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听到这里,调解员向王某某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九百四十四条,指出王某某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行为是不对的。王某某表示如果物业的服务能够提升一些,还是愿意把之前欠的物业费全部结清,并保证今后不会再拖欠物业费。调解员把王某某的意思告诉了李某,李某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积极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还表示今后每年在春节期间都会给小区业主发放礼物,增进物业与业主间的和谐。


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某把拖欠息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21元物业费全部结清,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拖欠六年的物业费纠纷,在调解员依法析理中圆满化解,息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表达谢意,向调解员送来了锦旗。(供稿:基层工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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