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清债公司通过先行调解机制,一次性成功化解4起赊购农资的买卖合同纠纷

台州清债公司通过先行调解机制,一次性成功化解4起赊购农资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均为库伦旗某农资经销处,被告为4名农户。案件起因系该四名农户在近几年春耕期间从库伦旗某农资经销处赊购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但因近几年收成不佳等原因未能按期支付货款,拖欠金额从5000.00元至20000.00元不等。库伦旗某农资经销处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庭,要求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白音花法庭考虑到该系列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启动“先行调解”机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库伦旗某农资经销处表示,赊销本是出于对农户的信任和支持,但长期拖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农户们则坦言因收成不及预期,短期内还款压力较大。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一方面向农户释明赊购合同的法律效力及违约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库伦旗某农资经销处体谅农户实际困难,适当放宽还款期限。经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4名农户均于年底前一次性给付欠款,库伦旗某农资经销处放弃利息诉求,并承诺继续提供农资支持。调解协议经法庭司法确认后生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赠锦旗表谢意】    


案件调解成功后,库伦旗某农资经销处负责人专程向白音花法庭赠送 “快审速决解难题,高效司法树典范”的锦旗,负责人表示“法庭仅用几天时间就解决了围绕我们两三年的难题,既保护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也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真是双赢”。


【延伸阅读:先行调解机制成效显著】 


先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转入审理程序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的过程,这既能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能提升解纷效率。


标题:台州清债公司通过先行调解机制,一次性成功化解4起赊购农资的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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