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收债公司成功调解赔偿原告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利息以及律师费共 580 万元
台州收债公司成功调解2022 年 7 月,江苏无锡某国企(以下简称“无锡公司”)与德国某声学设计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公司”)签订某音乐厅声学顾问服务合同。合同履行分三个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在第一阶段结束即将开始第二阶段时,双方因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产生分歧,此时德国公司已完成部分第二阶段工作,后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在此期间,因工期原因,无锡公司计划与其他国内声学服务供应商合作,故向德国公司发出解除合同声明,德国公司认为无锡公司系违法解除合同,经多次沟通无果后于 2024 年 8 月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第二阶段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顾问服务费、赔偿原告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利息以及律师费共 580 万元。 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作为无锡中院特邀调解组织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约履行各自义务,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案情分析
调解员综合分析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现场沟通情况,发现其矛盾症结在于:合同的解除以及背后的原因双方各持一词,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德国公司认为无锡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实际目的是与其他国内承包商串标,并且严重影响其声誉及在中国市场的潜在合作关系;无锡公司认为德国公司在工程控价、设计标准等方面不符合预期,达不到合同目的,主张法定解除。同时,无锡公司对于德国公司主张的工程进度及对应款项予以认可,但对于预期利益损失及违约金等,希望再协商减免。
在此背景下,调解员发现德国公司最大的关切是无锡公司解除合同的目的是与其他公司串标,并已就相关问题授意其国内公司多处进行举报投诉,且对主张赔偿金额寸步不让。由于调解过程一直是德方律师全权代理,德国公司当事人没有参与其中,为了彻底化解疑虑、重新建立信任,调解员主动与德国当事人直接沟通,从中立的角度解释中国的投标法以及国企相关工作流程制度,消除德国当事人对于无锡公司的误解及相关疑虑,对于德国公司关注的因被单方解除合同行为引发的声誉问题,由无锡公司通过在其宣传报道中对德国公司的公开认可来补救。
通过多轮调解,双方就具体支付金额、知识产权、公开认可、后续矛盾的解决等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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